可驅趕或檢查外國違法船
一方面是美國和一些周邊國家在這個多事之海一次次掀起波瀾,然而另一方面卻是中國目前在南海的維權力量難以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南海形勢。中國海軍一位不願具名的軍官告訴《國際先驅導報》,一直以來,農業部漁政船只、國家海洋局海監船只,對擅自在我國管轄海域進行海上調查作業的外國軍事測量船,一般採取喊話、跟蹤監視等手段,向其申明立場,要求其停止作業。而依據現有國際法及國內法,中國海軍艦艇很難對其採取登臨、扣留等強制性措施。
顯然,目前現有的這些手段不足以應對南海複雜形勢。比如,2005年,中國海監在東海、黃海和南海海域巡航期間,對進入我專屬經濟區進行調查活動的美海軍電子情報偵察船“瑪麗.西爾斯”號和美海軍海洋調查船“約翰.麥科唐納”號進行了跟蹤監視,但美軍對中方的喊話置之不理,繼續實施情報偵察活動,中方的海上反偵察行動收效甚微。
中國海洋專家指出,目前中國的“平時海防”呈現出“有能力無權力”、“有權力無能力”的特點,海軍的威懾作用無法充分發揮,而漁政、海監的涉外執法能力則有待提升。而中國派出漁政311船、建設新執法船隊正是向這個方向邁進。
農業部南海區漁政局負責人也向《國際先驅導報》指出,漁政311船會驅趕、檢查外國的違法船只,必要時也會實行抓捕。“外國船只一旦進入我們的海域,我們就一定要嚴格執法檢查。”
漁政與海軍的執法力均需加強
對於中國擴充南海巡航艦船的計劃,接受本報採訪的海軍軍官認為,這是國家整體海洋戰略發展的一部分,“擴展我國海洋權益必然要加強各方面的能力,包括海洋局的海監,農業部的漁政都會有一定的發展,這是個大的趨勢。”在他看來,這是中國向構築“平時海防”體系邁出了重大一步。
據專家分析,在目前相對穩定的大環境下,如何構築有效的“平時海防”體系,才是最急需解決的問題。專家建議說,在立法層面,細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相關國內法規,研究制定“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巡航執法條例”等操作性法規,並早日向國際社會公布南海島礁基點坐標,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外部界限,做到有法可依。在執法層面,需要進一步明確海軍在平時海上執法中的地位與權力,進一步提高海軍、漁政、海監等海上維權力量熟悉、掌握和實際運用相關國際法、海洋法的能力。
中國擴充南海執法力量的行動,被一些境外媒體曲解為“中國在南海尋求霸權”。日本《讀賣新聞》在3月16日的報道中稱,中國通過在南海和東海地區採取強硬措施,擴大“主權防衛行動”,從而建構“屬於自己的一極化格局。”美國傳統基金會網站則撰文寫道:“菲律賓幫了世人一個大忙,因為它提醒世人:中國野心勃勃。”
對此,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國強認為,中國派出漁政船前往南海,恰恰表明了中國希望協商解決紛爭的願望,協商解決是最理性、最有利於各方的方式。但如果中國主權受到非常嚴重侵害,並且通過外交方式無法解決,那麼尋求武力也並非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