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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青海湖”號正在向“深圳”號吊運補給物資。 |
中評社北京4月10日電/中國青年報文章稱,4月2日,中國海軍第二批護航艦艇編隊啟程赴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在此之際,有關擴展國際視野、履行我軍使命的問題也明確地擺在了我們面前。
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軍隊所肩負的歷史使命不同。今天,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已經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歷史使命。中國軍隊的職能也從新中國成立之初的“保家衛國”拓展為維護國家利益與世界和平。
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軍隊的對外軍事交流與合作越來越多。這些交流與合作項目包括共同舉行聯合軍事演習和訓練、相互觀摩軍事演習和部隊建設、參與聯合反恐、海上搜救、打擊海盜、打擊制販毒品等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以及中國沿邊軍區與相鄰國家的邊防部隊開展的互訪和交流等。
這些行動無疑拓展了我軍職能任務新的時代內涵。中國軍人正在走出國門,因此也更加迫切地要求擴展國際視野。
在境外執行任務,面對的是複雜的形勢、危險的局面以及與國內差異很大的環境。正在走出國門的中國軍隊,有著“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美譽。但由於歷史原因,中國軍隊長期以來所處都是國內環境中、和平條件下,部隊的訓練和教育與正在走出國門、在境外執行各種任務的要求還存在差距。
近日,全軍首部《非戰爭軍事行動研究》系列叢書出版。該系列叢書包括《陸軍維和行動研究》等非戰爭軍事行動類型和行動樣式。今年3月,中國軍隊首次訓練的51名軍方媒體官也在接受了為期兩周的訓練後畢業。其訓練課程內容涉及海軍赴亞丁灣海域執行護航任務、中印反恐聯合軍演,以及其他有解放軍參加的國際行動等。這被美聯社稱為中國軍隊在設立“國防部發言人”之後,增強與外界接觸與互動的又一重要舉措。
但是,這還遠遠不夠。作為國防大學專門從事這方面研究的副教授,我認為越來越走向開放透明的中國軍隊要做到“擴展國際視野、履行我軍使命”,還有幾個方面需要加強。
《武裝衝突法》不但要學更要會用
當前,在世界各國軍隊中,武裝衝突法及其適用都受到重視,並貫徹於軍隊的訓練、教育之中。違反武裝衝突法基本原則的行為會受到廣泛的指責甚至懲罰。武裝衝突法及其適用已經成為各國軍隊制訂軍事行動計劃、執行軍事行動任務必須給予關注的重要內容。
在一支現代化、正規化的軍隊中,武裝衝突法的教育和訓練是極其必要的。在具體工作中,我認為,我軍的武裝衝突法教育不應僅僅滿足於在課堂上背誦各種條文式的“不能”,更應使官兵清楚了解如何處置戰場上的各種突發狀況,以及處置的規則底線。從手段上看,擬制預案、開展演練的效果明顯高於條文灌輸;從時間上看、目前我軍用於武裝衝突法及其適用教育及訓練的時間仍是不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