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日本海上自衛隊艦艇編隊的主要組成就是四個直升機驅逐艦編隊,每個編隊配備八艘驅逐艦和八架直升機。這種編隊方式源於“冷戰”時期對抗蘇聯潛艇部隊的需要,當時蘇聯潛艇圍繞日本周邊海域活動。然而,在更近的這些年,中國海軍已在加強其“海上對海上”的攻擊能力,中國海軍先進的驅逐艦攜帶有巡航導彈出現在東海氣田附近。
日本媒體的文章提到,建在這艘大型直升機驅逐艦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應對日益增加的突發事件支援任務。參加國際維和活動已升級為日本自衛隊的一個主要任務,為在日本和向海外派遣更多的部隊開辟通道。日本海上自衛隊現擁有52艘驅逐艦,一名海自的軍官表示,由於新型的直升機驅逐艦將有能力擔負運輸和為其他艦艇補給的任務,向外派遣部隊將變得更加高效。直升機驅逐艦不僅能夠運送大量的陸上自衛隊隊員和車輛,還能為其他海上自衛隊的艦艇提供燃料補給,這將減輕艦艇拋錨靠岸加油的需求壓力。一名高級官員表示:“造艦不僅僅是為建造驅逐艦而造驅逐艦,不僅僅是為了建造補給艦而造補給艦,而是要建多功能艦艇,更加有效地運用財政資金,這艘艦艇如此巨大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在其中包括了很多項功能。”
日媒還提到,當日本防衛省官員向記者解釋為了建造這艘巨型直升機驅逐艦而提出財政方面的要求時,有記者提出它很像一艘航母的質疑。對於美國軍隊來說,無論是在越南戰爭還是伊拉克戰爭,航空母艦都作為了一種主要的海上打擊平台。一名記者向防衛省官員發問,鑒於這艘直升機驅逐艦將派往海外,駛出日本人的海域,這或與日本自衛隊專守防禦的性質不相符合。一名防衛省官員解釋說,這艘艦艇將作為一艘驅逐艦,在應對日本國內和海外發生的主要自然災害中,發揮運送人員和提供支援的作用,還可以搭載必要的飛機,以便對日本周邊海域提供持續的監視;“這艘艦艇將不具備能力搭載從甲板上起飛和降落的戰鬥機,並且我們也沒有這樣的打算,它不是一艘進攻性的航空母艦”。
日本戰後憲法第九條(Article 9)規定: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日本政府在1988年做出一份聲明:由於進攻性的航空母艦超越了戰爭的潛在需要,對於最低程度的自我防衛目的而言,擁有這樣的艦艇被憲法所禁止。
文章最後提到,日本海上自衛隊官員說,按照這艘最大的直升機驅逐艦的預算請求,其他四艘直升機驅逐艦加上白根級驅逐艦將加快退役,沒有替代的艦艇建造,因此,日本海自的總體驅逐艦數量將有所下降,另一位高級官員表示,希望不僅在打算減少可削減裝備的舉動中得到公眾的理解,也希望在建造需要的艦艇方面得到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