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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全國人大代表都關注涉台法律問題。 |
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陳慶祥、梁卓鈞)多名台灣籍全國人大代表今天在台灣團全體會議上,都表示關注涉台的法律問題。代表之一的胡有清提議,修訂“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做好涉台案件辦理、為台胞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台灣代表團今天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胡有清說,“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實施細則”頒布實施有10多年,實際工作中積累的許多經驗需要進行總結,並從法律層面上進行吸收。此外,執法工作中遇到的許多具體情況以及近年來衍生出的新問題,也需要在法律上做出明確的安排。這些都對進一步完善法律、更好地保障台胞合法權益有重要意義。
他又提出,在當前兩岸交流合作的新局面之下,做好涉台法律事務工作,還應加強法律文化方面的交流,增進相互了解和理解,消除隔膜,減少矛盾。他建議各級法院、檢察院注意了解和研究台灣地區的法律法規,以利於與台胞的相互溝通和理解。
另外一名代表陳清海亦提出,對福建省聘請台胞出任法院涉台案件陪審員、調解員、監督員的做法和經驗,有關法律部門應進行研究,考慮是否在其他台商較集中地區進行推廣。
高山族女代表陳軍也建議,能否考慮在有條件的台胞比較集中的地區成立專門的法庭,進行涉台糾紛案件的調解和審理工作。她說,這類法庭的工作人員在妥善處理好相關案件的同時,應針對兩岸社會制度和法律體系的不同,注意研究台灣地區的法律法規,並幫助台胞進一步了解大陸的法律法規,做好解疑釋惑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