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外交作為國家總體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外交在軍事領域的具體體現,也是國防政策的對外延伸,以維護、實現和擴展國家利益為根本目的,直接服務於國防建設和軍事戰略,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總體外交。軍事外交在平時關係和戰時關係、友好關係與對抗關係等不同類型的國家關係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軍事外交具有自身的特點規律,具有“慢熱快冷”的特殊性。軍事互信取決於政治互信,增進軍事互信、深化軍事關係往往需要較長的“慢熱”過程;而國家間一旦產生矛盾,“快冷”的往往是軍事關係。
軍事外交形式多樣,但都是國家意志的直接體現,軍事外交的層次、領域、內容都反映國家戰略層面的通盤考慮。軍事外交是軍事力量的特殊運用,具有很強的敏感性。軍隊是軍事外交的主體。與外軍開展聯合演訓,參加海上護航、聯合國維和、人道主義救援等涉外行動,都屬於和平時期的軍事力量運用。安排軍事外交的內容、方式、時機,要考慮國家安全利益和總體外交需要,慎重把握、靈活處理。
軍事外交貫徹執行國家的外交戰略、方針政策以及軍事外交的政策原則,建立並發展同其他國家或國家集團的軍事關係,同外國國防機關和武裝力量保持接觸、開展對外軍事交往,處理國際軍事矛盾和爭端,塑造國際安全環境,擴大國家的對外影響力。
在國家外交機關和軍隊統帥機關的領導下,軍事外交由軍隊外事部隊進行歸口管理,通過法定和授權的軍事外交代表開展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