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機身外形問題。由於空氣和水密度不同,為“水下飛機”的機身設計增加了難度,但該局認為,可設計能夠在相同雷諾系數流體中運行的平台,不過速度會有很大不同,空氣中速度為100~400節,水中為5~18節。
③結構問題。由於飛機的耐壓殼體很薄,而潛艇為了抵抗很大的水壓,耐壓殼體都比較厚,而且在空氣和水中的殼體受力方向相反。該局認為目前可通過限制“水下飛機”的潛深來解決,隨著材料技術的不斷成熟,未來“水下飛機”的潛深將不成問題。
④機翼布局問題。需要能在空中飛行、水面航行和水下潛航的可重新配置或可收放式機翼。該局認為可攜帶多個機翼或可變式機翼來解決這個問題。
⑤動力系統問題。飛機的動力裝置很輕,而潛艇的動力裝置很重。該局認為可採用具有不依賴空氣和依賴空氣兩種模式的發動機,或者選擇雙動力裝置。
目前,他們正在尋求設計方案。據報道,已有多個設計方案提交。有分析認為,“水下飛機”的研究雖然剛剛起步,但是一旦設想變成現實,將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因為,“水下飛機”比潛艇速度快、機動性好,比飛機隱蔽性好、突然性強,其在軍事上的應用將會改變現有的海空作戰模式。(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