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長期以來,針對這三原則,日本對於武器方面限定非常嚴格。這一次新的防禦大綱,明確提出要設立一個允許武器出口利外處理的三個基準,相當於突破了長期以來對於武器出口三原則限制的底線。
日本突破底線作為例外處理,三個基準一旦獲得通過,它實際上就有一個很大的空間,它可以參與國際武器研發活動,這種合作不但會為日本的軍工企業提供大量的商機,實際上它也為日本自衛隊參與國際活動提供了一個更大的國際空間。
自衛隊是日本戰敗後的國家防衛力量,日本《和平憲法》及相關國際條約都嚴格限定了日本自衛隊發展規模及防衛屬性。李莉認為,通過一次次修改《防衛計劃大綱》,日本專屬防衛的實質內容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已經越來越空洞,日本自衛隊實際上已經突破了防衛屬性。
李莉:長期以來,日本政府一直提的叫專屬防衛,但是實際上,隨著一次又一次防衛大綱的不斷調整,這個專屬防衛的內容已經越來越空洞化了。一是它擴大解釋行使自衛權的地理範圍。它提出前方阻止,這些軍事遏制主動進攻的戰略原則,強調的是日本一定要在日本本土以外盡可能遠的前方去殲滅敵人。
另外,它非常注重發展海空軍力量,加強遠洋投送。日本以前沒有大型的直升機,包括艦載機的大型艦艇,而現在我們看到“日向號”有兩條了。
第三,目前日本軍事力量的傳統職能範圍,日本軍事力量已經擴大為一是保衛日本的安全,另外是要在日本本土以外的地區更積極的發揮軍事作用,從這三方面來講,日本目前的專屬防衛已經大大的被突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