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韓國政府計劃從明年下半年起對非儲蓄外匯負債徵收宏觀健全性負擔金(銀行負擔金,又稱銀行稅)。韓聯社報道,韓國政府計劃對有關外匯交易的非儲蓄負債徵收銀行稅,徵稅對象不僅包括短期外債,還包括長期外債。
韓國企劃財政部、金融委員會、金融監督院、韓國銀行19日在果川政府大樓舉行聯合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於引進宏觀健全性負擔金制度的方案》。
韓國財政部第一次官任種龍表示,韓國政府要通過採取健全性政策,有效應對宏觀經濟變化和風險因素,這並不是對外採取的資本控制措施。政府需要切實控制系統風險,以防止外部衝擊導致我國經濟不確定性增加的現象。
韓國政府認為,對外經濟方面出現資本快速外流的現象是可能導致經濟系統風險的主要原因,因此決定對非儲蓄外匯負債徵收負擔金。
今年6月在多倫多舉行的G20峰會上,各國商定根據各國國情適當推進銀行稅相關政策。英國、德國、法國據此決定,從明年1月起徵收符合各國政策需求的銀行稅。
截至今年10月,韓國國內銀行和外國銀行的非儲蓄外匯負債分別達1689億美元和1046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