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報告說,根據ARJ21和C919的技術可以製造各類飛機來完成運送兵力、軍事物資或設備,以執行不同種類的特殊任務。
但不是所有人都認為天塌下來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的分析家理查德.比青格說:“幾十年來,人們一直以威脅的口吻警告說,要注意中國人對商用航空航天技術的探索。”
比青格說,中國的飛機製造企業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就從西方飛機製造商那裡獲得分包合同,但它們自身的工業能力只獲得了有限提升。他說,ARJ21和C919就是中國人實際上沒有很好利用技術轉移的證據,在製造這些飛機時依然要進口大部分關鍵性技術,其中包括引擎、飛行控制系統和航空電子設備。
他說:“這些系統基本上是以黑箱的狀況運送到中國的。這就是說,它們是作為成品運來的,而沒有同時帶來設計或製造技術。”
比青格說,中國能在這些項目中學到的唯一的東西是大型商用飛機的系統整合。
蘭德的報告還顯示,在直升機生產領域,合資企業和生產許可證的轉移帶來了麻煩。
例如,哈爾濱飛機製造公司生產與歐洲直升機公司的AS365N中型通用直升機同一家族的一種直升機。這種在中國稱為Z-9的直升機可以執行民用和軍事任務,包括反坦克、反潛艇作戰和搜索救援任務。
1997年,歐洲直升機公司接受了一個合同以幫助中國研發一種運輸直升機,但這類直升機卻沒有製造出來。該報告說:“中國似乎將有關技術應用於Z-10攻擊直升機的製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