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核計劃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後期,由於當時的國王巴列維是美國扶持上台的,因此,其核技術大部分從美國及西方國家引進,而巴列維也成為美國在中東地區的盟友。
1979年的伊朗伊斯蘭革命後,霍梅尼推翻巴列維王朝上台,實行政教合一的統治,推行全盤伊斯蘭化,與美國和以色列的關係也日益惡化。因此,其核能項目陷於停滯狀態。
90年代初,伊朗開始與俄羅斯商談恢復修建有關核電站問題,並與俄簽署《和平利用核能協議》。1980年,與伊朗斷交的美國對伊俄之間的核合作十分不滿,曾多次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展核武器,並一直對其採取“遏制”政策。“9.11”事件之後,美國也將伊朗視為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和“邪惡軸心”國家之一。
近年來,伊核問題升級源於2002年時伊朗反對派組織全國抵抗委員會向美國《紐約時報》揭露,伊朗正在納坦茲和阿拉克秘密建造兩座核設施。伊朗核問題被曝光,美國開始對伊核問題“窮追不舍”。
2003年2月,伊朗宣布發現並提煉出鈾後,其核計劃立即遭到美國的“嚴重質疑”。同年9月1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底前公開核計劃,以澄清其全部核活動,並盡快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允許國際原子能機構對其進行更為嚴格的突擊檢查,終止提煉濃縮鈾試驗。
2003年,美國領導人表示,不能容忍伊朗從事核武器研發工作,將採取各種手段來防止其研製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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