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香港文匯報報道,日本“3.11”大地震後,食品的輻射問題極受關注,港府亦迅速禁止產自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5個縣的部分食品進口,除非附有日本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惟證明書細節仍有待港、日雙方確認。港府近日已同意接納日本當局提交的證明書,來自該5縣的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家禽;禽蛋;及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料短期內將再度入口。日本共同社報道,有關食品可在未來一周恢復進口。
去年日本大地震後,港府隨即於3月24日中午起,禁止3月11日後於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縣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部分食品進口,包括奶;奶類飲品;奶粉;蔬菜;水果。至於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和家禽;禽蛋;及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則可在附有日本當局所簽發的證明書下,進口香港,惟證明書細節仍有待雙方確認。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食物安全中心日前已同意接納日本當局提交從該5縣進口的有關產品輻射證明書,只要證明輻射水平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訂定的標準,均可進口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