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29日電/日本法相小川敏夫29日宣佈,當天上午分別在東京、廣島和福岡的監獄對3名死刑犯執行了死刑。這是民主黨執政以來第二次對死刑犯處以極刑,上一次是在千葉景子任法相的2010年7月。
共同社報道,小川在行刑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刑罰權在國民手中,反映民聲的審判員制度也支持死刑。法律規定法相有責任執行死刑。”
被執行死刑的1人是被控殺人等罪名的原運輸從業人員上部康明(48歲),他於1999年在山口縣下關市JR下關站殺害5人並造成10人受傷。另兩人分別是2002年7月在橫濱市謀殺分居妻子的父母等3人的古澤友幸(46歲)及2001年在宮崎縣殺害兩名女性搶劫現金的松田康敏(44歲)。兩人均於2007年至2008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最終確定了死刑判決。
截至當天行刑後,日本共有132名死刑犯。
小川28日在國會答辯時表示,“既然死刑制度得到了國民支持,就應當履行法相的職責,下達執行令。”
2010年8月時任法相的千葉景子公開了行刑後的東京監獄刑場,呼籲有必要就此展開國民討論。然而,此後的法相在短時間內接連換人,出現了平岡秀夫等對死刑態度謹慎的法相,死刑因而被推遲執行。
據內閣府2010年2月公佈的民意調查顯示,85.6%的國民認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