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空軍長期以來試圖購買美國的F-16戰鬥機,但由於經濟實力的原因遲遲沒有實現。
由於近年來南海問題的熱炒,菲律賓意欲通過完善和升級裝備以振興空軍。去年9月,菲律賓再次宣布該國位於南海海域的馬蘭帕亞氣田的49.5億比索(約合1.17億美元)開採許可費將用於軍備升級,以加強對與中國存在爭議的南海海域油氣資源的“保衛”。49.5億比索中,空軍將得到23億比索用於購置3架直升機並修建一個飛機庫。資深軍事評論員劉子軍認為:“菲律賓的海空軍力量總體落後,沒有完整的體系,主要任務是反海盜和反暴動,與外國作戰實力較差。”
分析
“菲美防禦條約”
罩得住菲律賓嗎
二戰後,菲律賓獲得獨立,美國殖民主義者卻千方百計爭取和保留在菲的權力。1951年8月30日美菲在華盛頓簽訂《菲美共同防禦條約》,於1958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無限。但締約國任何一方可以在通知另一方後一年,終止該條約。
條約由序言和正文8條組成。美菲在條約中規定:將以自助和互助的方式,保持和發展抵抗外來“武裝進攻”的能力;“對締約國任何一方的武裝進攻,將危及自己的和平與安全”,並將“依照憲法程序採取行動以對付共同的危險”;對締約國任何一方的武裝進攻應包括對締約國的本土,或在它的管轄之下的太平洋島嶼領土,或對它在太平洋的軍隊、公有船只或飛機的武裝進攻。根據條約,兩國於1958年5月15日正式組成共同防務委員會,作為直接聯絡和磋商的機構。
其實仔細分析一下該條約,就會發現美國態度的微妙所在。第一,條約中“本土”和“島嶼領土”並不涵蓋有爭議性的領土和領海。美國為了有爭議的黃岩島而出兵保護菲律賓的可能性很小,否則美國的責任將無限擴大,這明顯不符合美國的利益。第二,自助和互助的方式,包括軍事力量保護,更大可能是軍事裝備的援助。在中國和菲律賓這種非對稱實力下,在南海的複雜態勢下,美國顯然應該不會選邊站,而最多可能以軍援的方式加強菲律賓本身的力量。然而,美國本身的財政危機和菲律賓軍隊的低技術水平,決定了美國軍援的質量更多是“巡防艦”這種低級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