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人民日報報道,5月10日,巴軍方宣布成功發射一枚“哈塔夫—3”短程導彈,射程290公里。4月25日,巴軍方宣布成功發射一枚“沙欣—1A”中程導彈。
據巴媒體報道,計劃在月底試射的“納斯爾”短程彈道導彈,去年4月已首射成功。該導彈射程180公里,固體燃料推動,能夠通過運輸竪立發射車,裝載輕便的核彈頭和常規彈頭,進行機動發射。“納斯爾”帶有戰術核武器的性質,巴希望以此獲得與印度在戰略威懾能力上的相對平衡,巴頻繁發射導彈是對印度擴充核軍備的連鎖效應。
巴基斯坦《新聞報》近日引用巴戰略技術資源公司首席執行官施瑞恩.馬扎裡的分析認為,印度這個月宣布準備部署導彈防禦系統,這一做法有損於南亞地區的戰略穩定,這一新態勢意味著巴基斯坦不得不推動發展更多數量的中程導彈,以求保證對印度的戰略威懾。馬扎裡指出,巴印雙方威懾平衡被打破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更為明智的做法應該是,巴印簽署一份限制部署彈道導彈的協議,這樣的做法也符合兩國經濟發展的考慮。
印度國家海洋基金會軍事專家巴斯卡指出,上世紀80年代初,印巴兩國幾乎同時推出自己的彈道導彈發展計劃。此後巴方先後研製出“哈塔夫”系列彈道導彈,而印度則確定了依靠本國技術研製“普裡特維”近程彈道導彈和“烈火”中遠程彈道導彈的目標。過去近30年來,印巴在軍事力量展示上往往針鋒相對,不時引發外界對南亞軍備競賽的擔憂。
2005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簽署了導彈試射互相通報協議,有效緩解了雙方因導彈試射而造成意外衝突的可能性。巴軍方對外表示,近期的試射都是根據已有計劃進行的。
針對印巴相繼試射導彈一事,《印度快報》22日刊文認為,如果印巴雙方始終不能擯棄前嫌,就難以大步邁向“和平共處”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