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解放軍報報道,1月22日,經上級黨委批准,濟南軍區某集團軍司令部作出決定並通報部隊,將兩名體能考核不達標幹部調離機關,到基層“補課”。這是該集團軍司令部按“能打仗、打勝仗”標準抓好機關自身建設採取的實際舉措。
去年底,該部研究出台《加強司令部機關建設的十項舉措》,對司令部機關幹部的選、晉、獎、懲作出具體要求,把軍事素質和能參善謀能力作為選人用人的基本依據,同時明確規定:軍事素質考核不達標的幹部一律調離機關,到基層部隊鍛煉“補課”。
新規定出台不久,在集團軍組織的體能考核中,該部兩名機關幹部各有一個課目沒有達標。他們按照從嚴治訓的有關要求作出嚴肅處理,將這兩名幹部調離機關。此舉在機關引起強烈反響,極大地增強了機關幹部提高軍事素質的緊迫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