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3日電/中外國際法專家說,由於中國享有免受涉及領土歸屬、海洋劃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利益等海洋爭端國際仲裁的權利,菲律賓提交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設立的仲裁法庭的相關訴訟要求終將落空。
新華網報道,觀察人士預料,仲裁法庭很可能於本周完成擁有5名成員的仲裁團的組建,並著手對菲方提交的訴訟進行審議。根據有關規定,在具體程序方面,仲裁法庭審議分為若干階段,主要包括程序性審議和實質性審議。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仲裁法庭作出的裁決具有強制約束力。
今年1月22日,菲律賓將與中國之間的南海領土爭議提交給了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設立的仲裁法庭,要求進行強制仲裁。這是自去年黃岩島爭端升級以來,菲律賓採取的新動作。
中國明確拒絕了菲律賓的仲裁訴訟要求,並退回其外交照會和所附通知。
據了解,菲律賓要求仲裁法庭澄清當事國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南海的權利和義務,中國基於“九段線”所作的海洋權利主張違反《公約》,是無效的。
它同時要求仲裁法庭明確宣布中國非法占領的華陽礁等屬於“水下特征”,是菲律賓大陸架組成部分,宣布美濟礁和永暑礁等島礁分別屬於“低潮高地”、“岩礁”等,不應具有200海里權利。
另外,菲律賓還要求仲裁法庭作出裁決,中國應停止其非法占領和活動,並停止阻撓菲律賓行使《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其在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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