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6日電/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研究員費爾德曼近日為德國《時代》周報刊文稱,東亞衝突不斷升級,在戰後和解的問題上,德國能夠成為歷史性的榜樣和調停人。日本應當汲取德國的十點經驗,與鄰國和解。
日拒反省侵華暴行埋隱患
文章稱,去年12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參拜了供奉著戰犯牌位的靖國神社。德國政府發言人賽貝特當時對此反應激烈:“每個國家都應該誠摯地說明自己在20世紀的殘酷戰爭暴行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在這種誠摯說明的基礎上,才有可能與從前的敵人共築未來。這是德國發自內心的信念,而且在我看來也是所有國家認同的信念。”此後不久,德國總統約高克和外長施泰因邁爾在慕尼克安全會議上預示,德國的外交政策將更加旗幟鮮明。高克也談到,“與鄰國和解”是戰後德國取得的第一個國際成就。
亞洲為德國提供了將這些經驗和抱負變成外交政策的緊迫機會。1937年至1945年的日本侵華戰爭的暴行在那裡從未被反省。這一疏忽正顯現出越發危險的後果。
文章指出,中日韓三國圍繞島嶼主權歸屬的衝突一天天升級。德國沒有讓自己捲入這一衝突。因此,德國聯邦政府不僅是戰後與鄰國和解的歷史性榜樣,而且也可以充當調停人。事實上,德國外長施泰因邁爾曾宣稱,東亞是危機策源地,而德國可以在那裡為和平作出貢獻。
助推東亞和平 德有10 點經驗
德國至少可以傳達10點從自身經驗中得出的教訓。首先,和解是個曠日持久的過程,沒有終點。其次,和解往往由公民社會推動。因此國家方面對此予以鼓勵是很重要的。第三,和解可能會在政界和民眾當中招致反對,屆時需要的是有眼光的領導者。第四,和解可以化解領土爭端,但並不會立竿見影。在和解進程中應分別處置歷史問題和感情問題。第五,不可以簡單地只在法律上規定對受害者進行經濟補償。只要仍有合法訴求存在,補償就沒有結束的時候。德國向以色列支付了賠款,儘管在德國犯罪時這個猶太人國家並不存在。
第六,和解只能在夥伴間達成。中國和韓國若不願與日本對話,也就不能指望與日本和解。第七,地區性框架協議很重要。中韓日三國間的自由貿易會談或許可以成為和解的基礎。第八,承認過去的罪責並不一定非要由議會作出正式決定。非正式致歉也足以啟動和解進程。此外,道歉的有效性並不源於獲得寬恕,啟動和解並不一定要以受害者諒解加害者為前提。
可考慮第三方充當調停人
第九,和解需要道義層面,對歷史有領會,以及有調和作用的實用主義。在各國政府願意和解之前,私人活動家可以在道義層面上發揮作用。最後,為促成和解,可以考慮由第三方充當調停人———美國在德國的戰後和解進程中就曾扮演這樣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