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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國際 |
中評社北京6月25日電/美國名校斯坦福大學學生布羅克·特納所涉性侵案本月初宣判後引發廣泛爭議。不少美國民眾質疑,作為游泳運動員的特納因其身上的“名校精英”光環,獲得法官“偏袒”而輕判。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非洲裔大學生科裡·貝蒂犯下相似罪行,卻面臨至少15年監禁。
分析人士認為,這起案件折射出美國司法體系、校園文化等方面諸多值得反思之處。
【罪行相似、獲刑迥異】
2015年1月17日晚,特納被發現在斯坦福大學校園內一個垃圾箱後性侵一名因醉酒不省人事的女子。今年3月,陪審團判定特納3項重罪指控成立。按照加利福尼亞州法律,他的罪名最高可判14年監禁。但法官阿倫·珀斯基本月初宣布的量刑卻輕得出人意料:特納被判6個月監禁和緩刑,實際可能只需坐牢3個月。
這一量刑引發的輿論軒然大波,隨著社交媒體上最近曝光的一組“對比”被引向高潮。
美國廣播公司18日報道,有人把特納與田納西州範德比爾特大學學生科裡·貝蒂的照片並排放在社交媒體上,列出兩人的共同點:都就讀名校,都是運動健將,都因酒後性侵女性被定罪且罪行相似;同時指出兩人的不同:前者被判6個月監禁且實際刑期可能因緩刑減半,而對後者的量刑裁決定於7月宣布,刑期可能至少15年。
透過照片,兩人的另一不同點不言自明:特納是白人,貝蒂則是非洲裔。也正是這一點,“引爆”民眾對法官量刑存在種族歧視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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