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五:推行文化霸權,威脅全球文化安全
美國多年來把文化輸出作為國家戰略,用文化產品作為包裝,向別國民眾灌輸所謂“普世價值觀”,其實質是大搞意識形態滲透,用軟性手段把自身價值觀輸出到別國,以實現自身政治目的。
例如,美國國際開發署有一個名為“暴動”的項目,旨在通過提供音樂、電影、聊天和網絡遊戲等內容來吸引古巴年輕人。古巴政府指出,美國實施該項目的根本目的是推翻古巴政權。
古巴《格拉瑪報》網站刊文指出,美國情報部門和娛樂產業之間的結盟由來已久,好萊塢電影已成為輸出美國生活方式與價值觀的有效工具。
罪之六:實施網絡監控,威脅全球數據安全
美國領導的“五眼聯盟”日前以所謂“維護公共安全”為由,要求一些高科技公司在加密應用程序中插入“後門”,以便為“五眼聯盟”開展“網絡執法行動”提供便利。英國《計算機周刊》網站刊文指出,此舉與真正的數據安全原則背道而馳。
“棱鏡門”“方程式組織”“梯隊系統”等舊賬未了,如今又公然要求高科技公司給自己開“後門”,這進一步暴露了美國在網絡安全問題上的雙重標準。事實上,美國才是全球最大的網絡攻擊者,長期在全球實施大規模網絡監控,是名副其實的“黑客帝國”。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副秘書奧列格·赫拉莫夫說,美國不斷強化針對別國網絡空間的偵察和破壞活動,同時還指責他國是網絡威脅的主要來源。“世界上大部分網絡攻擊都是由美國發起的。”
罪之七:破壞抗疫合作,威脅全球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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