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4日電/法國議會6月1日通過“網紅”行業監管法案,旨在更好地規範“網紅”商業活動並打擊“網紅”在社交網絡上的出格行為。法國由此成為針對“網紅”商業活動率先制定完整監管框架的國家之一。
新華社報導,這項跨黨派法案於今年1月底提交,法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分別於5月31日和6月1日對法案進行投票表決,並一致通過。法案旨在打擊誤導性或欺騙性商業行為在互聯網上的蔓延,讓“網紅”世界不再成為法外之地,違法者最高可面臨兩年監禁和30萬歐元罰款。
當前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社交網絡的大規模使用以及消費者購物習慣的數字化,“網紅”數量越來越多,廣告內容也越發多樣,“網紅”商業活動因此面臨複雜而前所未有的監管問題。據法國《世界報》報導,法國目前估計有15萬名“網紅”,其中部分人的所作所為使這一群體成為眾矢之的。
為此,法案針對“網紅”和“網紅經紀人”的身份及從業行為提出了法律定義和規範。當商業行為涉及的金額超過某個門檻時,品牌與“網紅”和“網紅經紀人”之間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另外,法案強化了線上平台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例如必須提供用於舉報非法內容的按鈕等。
為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法案禁止針對部分商品或服務的推廣,其中涉及整形手術和含有尼古丁的產品等。此外,法案提出了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措施,如禁止向18歲以下人群推廣博彩遊戲、體育賭博等。另外,法案強調了從業行為的透明度,包括為合作夥伴有償推廣的內容必須明確提及屬於“廣告”或者“商業合作”,經過圖像優化的自拍、
被修飾過的身體照片等必須標明是“經過處理的圖片”等。
法案在議會通過後,法國負責中小企業、貿易、手工業和旅遊的部長級代表奧利維婭·格雷瓜爾在推特上發文表示:“今後,網紅們擁有了一個明確的從業框架。面對部分人的出格行為,消費者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