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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中興員工消費合作社”外觀。(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南投6月10日電(記者 方敬為)南投中興新村為“台灣省政府”所在地,當地設有一處“中興員工消費合作社”,過去只開放“省府”及所轄機構、“台灣省議會”員工採買,提供比市價低廉30%的價格,嘉惠公務員,直至“精省”後,合作社才轉型對外開放,但仍是公營性質,有些商品價格比坊間量販店便宜,成為地方民眾購物的好所在,也見證“台灣省政府”的發展軌跡。
“台灣省政府”為增進員工福利,於1958年組織“台灣省政府員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總社”由“省府”秘書處主其事,並於同年8月初成立“台灣省政府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合作事業,由合署辦公之廳處輪流主辦二年,屆滿前簽請“省主席”核定輪由主辦廳處副首長參選合作社理事與理事主席管理營運。
直至1999年政府實施“精省”,將“省政府”位階虛級化後,合作社改制為“有限責任行政院各部會中興地區機關暨台灣省政府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簡稱為“中興員工消費合作社”繼續提供生活日用品,服務於社員及臨近地區居民,並轉為兼具提供非社員消費的經營模式。
由於合作社仍市民性質,部分商品的價格還是較坊間量販店優惠,不少消費者會特地來“撿便宜”,過去的社員資格也予以保留,特定商品並給予“社員優惠價”,是當地民眾採買的好去處。合作社基於民營性質,也會將所獲得之盈餘,用以關懷弱勢團體回饋地方,是“省府”時代遺留下來的活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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