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打擊內幕交易 香港應虛心向美國學習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5-11 10:21:11  


  中評社香港5月11日電/萬眾電話前執行董事梁家安及丈夫王勤競,遭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SEC)入稟控告涉及內幕交易的新聞,引起國際財經界廣泛關注。

  香港明報今日刊登社評指出,雖然《華爾街日報》等國際財經傳媒的報道,提及身兼道瓊斯董事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與梁家安的父親梁啟雄關係密切,預料他可能成為美國SEC的調查對象,對香港不無揶揄之處,但香港若要成為中國的世界級國際金融中心,美國SEC處理內幕交易案件的方法和效率,值得借鑑。

  梁家安及王勤競涉嫌內幕交易案的消息見報後,港交所上市科主管韋思齊表示,香港打擊內幕交易保持良好紀錄。然而,梁王二人涉嫌的內幕交易案,是今年3月以來,至少第三宗美國監管機構針對海外投資者的交易案件的調查。

●今年3月,美國SEC起訴一對倫敦夫婦在總值320億美元的美國公用事業公司(TXU Corp)收購個案中,利用機密消息進行交易。

●今年5月,美國SEC還起訴一名瑞士信貸集團的人員,在總共9宗交易案中,向巴基斯坦的投資者非法透露資訊。

  社評指出,美國監管機構能夠對海外投資者的內幕交易案打擊如此頻繁,不遺餘力,反觀香港的監管機構就絕少讓外界見識如此表現。

  其次,在新聞集團收購道瓊斯公司的消息公佈前,道瓊斯公司股票的交易異常,美國SEC主動展開調查,並得到美林證券的全面配合。

  美國SEC不但態度積極進取,主動出擊;它處理內幕交易案的手法亦靈活具彈性,先是以舉證要求較輕的民事訴訟,成功使得法院批准凍結當事人帳戶。短短數日,迅雷不及掩耳,控制了當事人交易所得的財富;然後,SEC可以再深入調查消息洩露的來龍去脈。無論此次內幕交易案未來如何發展,從打擊內幕交易的效率而論,這樣的處理方式,值得香港學習。

  香港政府雖然早在1990年代初成立了內幕交易審裁處,希望透過嚴懲內幕交易者,遏止金融市場的內幕交易,但效果欠佳,主因有二:

(1)由於法院裁定內幕交易後果嚴重,舉證要求應接近刑事檢控;香港監管部門一向以類似調查刑事犯罪的方式,處理內幕交易案,故此,在調查舉證方面費時費力,成功機會較小。

(2)即使審裁處最終裁定內幕交易成立,多年來也只是處以罰款,但整個過程動輒耗時數年,令到打擊內幕交易的效力大打折扣。

  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內幕交易存在已久,美國SEC頻頻出擊,反映了美國股市的內幕交易問題也相當嚴重,可幸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社評認為,香港既然希望發展成倫敦、紐約那樣的國際金融中心,監管部門在打擊內幕交易方面,必須虛心地向美國監管機構學習,改善調查手法,提高查案效率,以增強公眾對香港股市的信心,弘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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