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8日電/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于8月22日宣布,將提出計劃廢止永久綠卡。對此資深律師王小禾建議,持有這種綠卡的民衆,可以現在就開始申請辦理換發,而不必等到新規定通過。但是,持有綠卡後曾有過犯罪紀錄的民衆,最好在申請前先咨詢律師,以免該犯罪紀錄導致持卡人遭遞解出境或逮捕。
王小禾表示,1989年以前,美國政府認爲綠卡是提供永久居留權,也就等于持卡人可以成爲永久居民,因此舊式的永久綠卡上幷無“有效期限”,但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認爲現在的科技不斷更新,過去舊式綠卡格式將面臨淘汰,且舊綠卡上的相片與持卡人現在相貌會有所出入,因此决定提出計劃廢止永久綠卡。
王小禾解釋,新規定一旦公布後,持有永久綠卡者,必須于120天以內辦理更新,否則雖然不會失去永久居民資格,但可能在返美時須繳交罰款幷填寫申請更新表格,與其如此,他建議永久綠卡的持有者現在就可以開始申請更新。不過王小禾也提醒,只要是在持有綠卡後曾經留下犯罪紀錄的人,最好在申請更新前,先與律師咨詢,了解該犯罪紀錄會不會導致持卡人遭遞解出境或逮捕。
從上世紀70年代就持有永久綠卡的郭小姐說,遲遲沒有去申請公民的原因,除了申請費用昂貴外,再來則是永久綠卡不會失效,除了不能投票外,其它權利與義務幾乎與公民無异,因此一直沒有打算更新,也認爲更新既麻煩又花錢,不過如果新規定真的公布,她也一定會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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