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超音速”(supersonic)飛行器的速度在1馬赫以上,而“極音速”(hypersonic)的定義是5馬赫(含)以上。但要研發出能達到並維持極音速的發動機,並非易事,數十年來一再受挫。加州波音公司幻象工作室(Phantom Works)以及普惠─洛克達因公司(Pratt & Whitney Rocketdyne)的工程師已證明,他們去年5月在愛德華空軍基地(Edwards Air Force Base)首次試飛X─51的實驗獲得了成功。
這個14英尺長的飛行器當時吊掛在1架B─52轟炸機機翼下,於加州慕古角(Point Mugu)外海的半空中發射升空。X─51先與B─52分離,並下沉4秒,隨後火箭式發動機成功點火,推動X─51爬升到了7萬多英尺的高空。
接著,火箭式發動機與X─51脫離,X─51由吸氣式內燃機推動了2分鐘以上,時速到達約3500英里。
報道指出,當時的試飛可視為成功,因為在此之前,極音速飛行器最長飛行時間大約只有10秒。不過,這也尚未達到美國空軍的目標。軍方原本希望,X─51時速能達到4000英里,時間達到5分鐘。不過,由於設計上的缺點,當時只好提前結束實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