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應該時刻准備好有效的武器,這是個基本常識。。但是,在戰爭史上有無數關于無效武器的例子。特別是那些長期沒有經曆戰爭的國家。
最典型的技術性能落後的例子,要算二戰前廣泛裝備美、德、法等强國的37毫米反坦克炮。這種由法國在1916年研制的火炮,二戰前廣受士兵和軍事專家的好評。很少有這樣的情况,同一種武器被冠以不同的名稱,裝備這麽多國家的炮兵和坦克兵。而戰爭實踐證明37毫米炮無法擊穿二戰時期的中型坦克,裝備它的國家不得不在戰爭中倉促研制新型火炮。 還有另一種無效的武器,技術性能先進,但不適應新戰術的要求。日本耗費巨資秘密建造的“大和”、“武藏”兩艘巨型戰列艦,威力超過同時代所有的戰列艦,但太平洋戰爭已經是航空母艦主宰戰場的時代,日本海軍不舍得把寶貴的“大和”、“武藏”用于給航母護航和對岸轟擊,最終這兩艘軍艦沒有發揮多少作用,就被美軍艦載機擊沉。
某些武器,雖然技術、戰術性能都特別出色,但由于生産能力不足,最終也無法在實戰中發揮效能。特別典型的是二戰末期德國研制的一系列新式武器,威力强大的“獵虎”自行反坦克炮,火炮無堅不摧,當時的盟軍坦克無法擊穿其正面裝甲。但産量太低,而且自重太大,一旦出現故障只能原地炸毀,最終這種神奇武器沒有發揮作用。德國生産了1000架性能先進的Me一262噴氣式戰鬥機,但由于航空燃料供給不足,最終也無法升空作戰。
無效的武器,往往白白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而在戰爭最緊要的關頭,實戰效能幾乎爲零。這樣的教訓一再出現,根本原因是在理論上沒有建立起“有效的武器”概念。通常人們總是以新舊來評價武器,新式武器總是好的,這是一般的理解。但是,在軍事變革時期,需要用新標准來衡量每一種武器在整個武器系統中的效能。什麽是有效的武器,至少應該從技術、戰術、生産能力三方面衡量。
技術指標
武器的技術指標,應該按主要任務需求作爲標准,即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幷堅持留有餘量的原則。
以坦克爲例,應以2000米正面擊穿美國的M1主戰坦克作爲火炮威力的標准,幷留有餘量以備今後坦克防護方面的改進。此外夜視能力同樣重要。其他防護、機動等方面的弱點,都可以用戰術和勇氣來彌補。盡管理論上如此簡單,但現實中經常有各種奇异理論:(1)105炮打不穿也能震死乘員。(2)某自行火炮能擊穿T一72前裝甲。(3)某老坦克經過信息化改造後反應速度、命中精度如何如何。在我軍目前的任務面前,假如沒有正面穿透M1坦克的能力,反應速度、命中精度等指標就沒有意義。很多這樣零敲碎補的改進,最終都可能導致二戰前37毫米反坦克炮的悲劇重演。以常規潜艇爲例,重要的技術指標是隱蔽性。减小噪聲技術和新型AIP發動機是未來的趨勢。對火炮來說,射程是主要因素,精度可以用制導炮彈彌補。
抓住主要因素,既保持武器有效,又避免面面俱到,提出過高甚至不現實的指標。留有餘量的原則是最大的節約,二戰中德國發展了37、50、75、88毫米炮等多種反坦克炮。其中37、50毫米炮很快就被淘汰,實際上是很大的浪費。而蘇軍的45、76毫米炮從戰爭初期一直打到戰爭結束。
戰術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