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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會決定對朝鮮採取有關措施。 |
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聯合國安理會12日一致通過第1874決議,對朝鮮5月25日進行核試驗表示“最強烈的譴責”,並要求朝鮮今後不再進行核試驗或使用彈道導彈技術進行任何發射。
決議對朝鮮宣布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以及尋求核武器的行為表示痛心。安理會對朝鮮進行核試驗表示“最嚴重的關切”,認為朝鮮此舉違反了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構成了挑戰,同時也進一步加劇了本地區的緊張局勢,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了威脅。
決議要求朝鮮早日回到《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框架中來,立即全面執行第1718號決議,以“全面、可核查和不可逆的方式放棄所有核武器和現有的核計劃,立即停止一切有關活動”。
1874號決議對朝鮮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加全面和嚴厲的制裁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全面禁止朝鮮各種武器及相關材料的出口;除小武器和輕武器外,全面禁止朝鮮進口各種武器和相關材料,並要求世界各國謹慎向朝鮮出口小武器和輕武器;呼籲各國在本國領土、領海或領空對運往朝鮮或運出朝鮮的可疑物品根據各國法律和國際法進行檢查;呼籲各國對公海上懸掛其他國家國旗但被懷疑載有違禁物品的船只進行檢查;授權各國查封和處理被發現的違禁品;呼籲各國禁止向公海上被懷疑載有違禁物品的朝鮮船只提供燃料和其他補給品;呼籲各國阻止資金流向朝鮮與核武器或導彈或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有關的活動;除為人道主義和發展或促進無核化目的外,呼籲各國和國際金融機構不向朝鮮提供新的貸款;呼籲各國不為對朝貿易提供包括出口信貸等支持。
決議同時表示,安理會決定對朝鮮採取有關措施,其目的不是要導致在朝鮮平民中出現不利的人道主義後果。
這一決議草案是中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和美國等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以及日本、韓國的代表經過多輪談判並達成協議後提交安理會全體會議討論的。
朝鮮5月25日宣布成功進行一次地下核試驗。安理會15個理事國同日舉行緊急會議後一致認為,朝鮮核試驗違反了安理會2006年通過的第1718號決議,安理會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和譴責”。
朝鮮曾於2006年10月進行地下核試驗,安理會隨後通過第1718號決議,對朝鮮核試驗表示譴責。
中方支持安理會對朝核試驗作出適當平衡反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13日就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朝鮮核試驗問題第1874號決議發表談話時表示,中方支持安理會對朝鮮核試驗作出適當、平衡的反應,並本著負責任和建設性的態度參與了有關討論。安理會一致通過的決議明確表達了國際社會反對朝鮮核試的堅定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