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編制軍銜(各個職務對應的軍銜等級),基本上實行一職編兩銜的制度,199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正的《軍官軍銜條例》規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總參謀長、總政治部主任的職務編制軍銜為(陸軍)上將,其他各職級為:
正大軍區職:上將、中將;
副大軍區職:中將、少將;
正軍職,少將、中將;
副軍職:少將、大校;
正師職:大校、少將;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
副團職:中校、少校;
正營職:少校、中校;
副營職:上尉、少校;
正連職:上尉、中尉;
副連職:中尉、上尉;
排職:少尉、中尉。
其中,陸軍上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陸軍最高軍銜,還是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正大軍區職包括副總參謀長、總政治部副主任、總後勤部部長、總後勤部政委、總裝備部部長、總裝備部政委、大軍區司令員、大軍區政委等。
海軍上將為海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海軍最高軍銜。一般只授予海軍司令員、海軍政治委員。
空軍上將為空軍正大軍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空軍最高軍銜。一般只授予空軍司令員、空軍政治委員。
武警上將為正大軍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武警部隊最高警銜。一般授予武警部隊司令員、武警部隊政治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