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權利的“回歸”
如何發揮營一級作用?該集團軍黨委分析認為,關鍵是要把他們的“責、權、利”統一起來,調動其積極性,充分發揮營級黨委的領導作用。
他們圍繞營級黨委應該擁有的支配權、決定權、建議權、推薦權、自主權等5種權力進行了認真梳理,確保營一級充分行使《軍隊基層建設綱要》和條令條例規定的權力。
以前某團幹部提升轉業,都是團政治處拿方案,團黨委研究決定,營黨委推薦成了擺設。現在,該團規定,在幹部的任免使用、轉業交流上,沒有營黨委的上報,機關不能做計劃,團黨委不能研究。集團軍還專門開設了舉報信箱、熱線電話,防止領導機關插手基層敏感事務,干預營一級的決策。
在此基礎上,該集團軍堅持每年都組織一次營黨委書記集訓,對照《軍隊基層建設綱要》、有關條令條例等法規文件,從理論學習、政治教育、戰備訓練、行政管理、後裝保障、人才培養、組織建設等多個方面開展培訓,強化營一級單位領導的事業心、責任感。
“傳聲筒”變成“領頭羊”
營一級是基層建設的“火車頭”,其作用發揮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部隊建設成效。近年來,該集團軍黨委在還權於營的同時,採取多種措施,引導營一級由“傳聲筒”變成“領頭羊”。
——當好“晴雨表”。營一級是“機關的基層、基層的機關”,該集團軍充分發揮營一級的優勢,引導他們第一時間發現情況,第一時間匯報問題。
——當好“調解員”。針對領導機關同時安排的多項任務難協調等實際問題,該集團軍要求營一級區分輕重緩急,進行科學統籌,保證基層工作運轉有序、忙而不亂。
——當好“變壓器”。該集團軍引導營一級對上級的指示要求、部署的任務,根據本級實際搞好“二次籌劃”,指導連隊進行“三次籌劃”,把上級的原則性要求變成連隊抓落實的具體招法。(來源:解放軍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