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舟認為,中國國防政策的“防禦性”有以下4個特點——
一是自衛性。國防的根本目標和任務是為了自衛,而不是為了發動戰爭、侵略擴張和軍備競賽。中國國防把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作為國防政策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同時,國防政策的自衛性與保衛國家利益的堅決性相統一,這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二是後發性。國防政策防禦性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戰略上的後發制人。中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和自衛防禦的核戰略,根本目標是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這充分體現了國防政策的後發性。
三是和平性。中國對外政策的核心是爭取世界和平。爭取和平,盡量推遲戰爭的爆發,也是防禦性國防政策的一個根本目標。國防政策貫徹國家對外政策,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反對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支持一切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安全、穩定的活動。
四是積極性。國防政策的根本性質是防禦,而不是進攻。但是,這種防禦在軍事戰略上不是消極防禦或單純防禦,而是攻防結合的積極防禦,是戰略上的防禦與戰役戰鬥上的進攻、戰略防禦與戰略反攻和戰略進攻的統一。這種積極性,既指戰前從積極方面設法制止或推遲戰爭爆發,也指戰爭期間在戰役和戰術上採取積極行動打破敵人進攻,還包括進行國際政治經濟援助以維護和平、制止戰爭。
近年來,隨著中國軍隊現代化水平提高,國際上出現了所謂的“中國軍事威脅論”。
“這是毫無根據的。”陳舟說,“評價一個國家是否構成威脅,既要看它的軍事實力,更要看它的內外政策。搞不搞侵略擴張,從根本上取決於國家的國防政策和對外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