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新華社報道,第三次全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議29日至30日在京舉行。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在會上強調,要全面提升公安機關防範打擊經濟犯罪的效能和水準,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十二五”時期(2011年-2015年)中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新的貢獻。
孟建柱指出,當前做好經偵工作既面臨著難得的機遇,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任務繁重艱巨。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持之以恒、堅持不懈地防範和打擊各種經濟犯罪活動。要正確處理堅決打擊與嚴密防範的關係,最大限度地遏制經濟犯罪的發生。在堅決打擊的同時,要加強對新型經濟犯罪作案特點的研究,及時向公眾提示,以增強群眾和企業的防範意識。要正確處理維護社會秩序與激發社會創造活力的關係,既要依法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又要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鼓勵各類經濟實體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正確處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關係,堅持依法辦案、秉公執法,加大執法監督,最大限度地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孟建柱強調,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工作,事關國家經濟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要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正確處理“破大案”與“破小案”的關係,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在切實提高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打擊實效的同時,認真對待各種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小案件”,切實做好防逃、控贓和追逃、追贓工作,努力實現“人到案、錢追回”,把受害群眾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孟建柱強調,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經偵隊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