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面對300萬平方公里的海洋國土,負責海洋維權的中國海監力量還十分薄弱。待13艘新海監船全部到位後,中國海監所屬海監船也只有47艘,千噸級以上僅有26艘。”這位負責人說。
據介紹,國務院2008年明確中國海監在中國管轄海域履行定期維權巡航執法職責。由於巡航力度加大,海監船只較少,中國海監北海總隊服役三四十年的海監船一年都須在外巡航200多天。
“因此,這13艘海監船只能是緩解目前的需求矛盾,遠不能滿足日益激烈的國際海洋權益鬥爭形勢的需求。我們應繼續加強千噸級以上海監船舶的建設,並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按照執法、測量和監測等職能分類建造和管理海監船舶。”這位負責人說。
記者了解到,除中國海監下屬北海、南海和東海三支總隊外,中國沿海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也有自己的海監總隊。為增強海監力量,各地方總隊將在今年開始建造36艘海監船,包括1500噸級7艘,1000噸級15艘和600噸級14艘。
此外,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已於2010年3月開始實施,中國海監隊伍將新增54艘海島保護管理快艇,全部於今年完工並交付使用。
國家海洋局副局長張宏聲6日在青島表示,加強海監裝備能力建設,不斷提高海洋執法能力是全面履行中國海監神聖職責,切實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依法規範海洋開發秩序,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推動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
中國海監成立於1998年,前身是國家海洋局船舶飛機調度指揮中心,目前的職能是對中國管轄海域實施巡航監視,查處侵犯海洋權益、違法使用海域和損害海洋環境與資源等海洋違法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