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中國之所以能在航空裝備領域取得成功,主要是因為推行“集中發揮優勢”的戰略。例如在轟炸機方面,中國並未急於開發戰略轟炸機而是致力於升級現有的戰術轟炸機,這與美軍以前升級戰術轟炸機的思路類似。中國為其轟-6轟炸機換裝了功率更大的發動機,其重新設計過的機體內換裝了先進雷達和光學設備。另外,最新型的轟-6K轟炸機可掛載6枚對地攻擊巡航導彈,具備很強的攻擊力。通過發揮轟-6系列轟炸機的優勢,解放軍把它改造成了一款性能不遜於某些戰略轟炸機的戰術轟炸機。
解放軍的其他機型也採用這種逐步改進的方式加以發展。例如,沈陽飛機公司為殲-11戰機配備新型發動機、雷達和武器系統,將它升級成殲-11B,後者被視為中國現役最強大的國產戰機;成都飛機公司則在殲-10A型戰機的基礎上發展出雙座殲-10S型戰機,增強了這款多用途戰機的性能。另外,進一步得到升級的殲-10B戰機配備AE-SA雷達、紅外搜索和跟蹤感應器以及先進的電子戰系統。
中國不僅增加戰鬥機的種類和數量,還提出“綜合作戰”的指導方針,增強空中部隊的作戰能力。根據美國國家航空太空情報中心發布的報告,雖然中國空軍在裝備及訓練上都落後於美國空軍,但其發展速度很快,中國空軍在作戰能力、訓練、裝備等所有領域都在發生積極的變化,而且還會繼續發展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