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回答如何看待民間駕船出海保釣的行動、是否支持這樣的行動問題上,幹焱平表示,作為一個普通民眾,對民間的保釣行動是關注的、關心的,也是理解的,但所有事情都有一個目的,應該從爭取達到一個好的效果出發。
期間,還有網友提到了下西洋的中國航海家鄭。幹焱平認為,鄭和是世界航海第一人,鄭和航海精神、開拓精神是值得後人學習的,鄭和航海時間開了歷史先河,鄭和下西洋比哥倫布、達伽馬、麥哲倫都要早近百年和百餘年。
還有網友提問:1982年美國是出於什麼目的拒絕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現在為什麼又突然提出要簽署了。簽署之後對美國會有什麼好處呢?對中國會又有什麼影響呢?
幹焱平說,海洋法公約制定30年了,生效18年了,美國遲遲沒有批准加入公約的原因,我認為還是他海洋霸權的指導思想作怪。長期以來美國認為,此公約對他沒有多大實際意義,因為不承認公約,他們的艦船反倒想到哪裡就到哪裡,因為他沒有加入公約,不受公約約束。今天反過來積極準備加入公約,是因為他看到公約的作用越來越大,不加入公約他的利益將受損,不加入公約他不好用公約或以公約的名義來敲打別人。我認為對中國影響不大,比如說,美國要用公約來約束中國在南海的權益、肢解我南海權益,但是我南海權益是歷史性權益,公約還沒有出世之前我國在南海的歷史性權益就存在了幾百年甚至上千年。海洋法公約是今天的事情,世界上還沒有一例用今天的條款、公約來否定一國早已存在的權益,如果美國這一條能行得通,這個世界將可能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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