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殲-15陳舊的發動機預示其性能提升不大難以與美制艦載機對抗。
從編號555的殲-15驗證機的照片上看,該型戰機仍裝備著老舊的俄制AL-31系列發動機,這也是俄制蘇-33艦載機的動力裝置。如果這架驗證機是因尚處於中期驗證階段才裝備這款發動機則另當別論,但如果正式定型後的殲-15艦載機仍裝備此類發動機則預示,其儘管擁有蘇-27戰機一貫的機動性優勢,但其整體性能將受到發動機的拖累,使其難以與美制同類艦載機對抗。
相比美國空軍裝備的F-16戰機採用的F-100系列大推力發動機,美國海軍的F/A-18系列戰機裝備的是中推力的F-404/414系列發動機。儘管這有戰機原始設計方面的考慮,但艦載機發動機相比空軍型戰機做出的改變是有原因的。眾所周知,艦載機最關鍵的性能是安全性,為此艦載機可以部分捨棄其他性能,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大黃蜂”系列戰機較之美國空軍性戰機在不少性能上均處於劣勢但仍被稱為劃時代戰機的原因。而在保證戰機基本性能的前提下,小一些,量身定做的發動機無疑能為艦載機帶來更大的安全性,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美國要在已經擁有了F-100與F-110兩大性能優異的發動機系列後,仍要堅持開發專供“大黃蜂”家族裝備的F-404/414系列發動機。
反觀殲-15未來可能裝備的俄制AL-31型發動機,以及中國國產的“太行”系列發動機,這兩款動力裝置均是在空軍型發動機的基礎上升級而來,其無論從體積、壽命與油耗方面,均難以與專用的艦載機發動機相比。更重要的是,俄制AL-31與中國“太行”發動機較之美制專用艦載機發動機看似略勝一籌的推力,實際上是以破壞艦載機整體性能換來的。較大的發動機需要更大更多的機體與油料,而這些都直接導致了艦載機體積增大,而戰機體積過大對於因航母體積局限而需要較小體積的中國艦載機而言無疑是致命傷。有鑒於此,整體性能因發動機局限而受到削弱的中國艦載機無疑在短期內尚難以與技術成熟的美制艦載機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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