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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島都是不是日本領土,何況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
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解放軍報發表文章稱,9月11日,日本政府不顧中國政府以及兩岸四地廣大民眾的嚴正抗議和強烈反對,正式簽署所謂“購買”釣魚島的“買賣合同”,玩起了釣魚島“國有化”把戲,企圖達到霸占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目的。這一醜惡行徑注定不能得逞。
二戰中後期,中國與美英蘇等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國一道,通過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權威的國際會議、宣言、公告等,對釣魚島的主權歸屬進行了從法律條款到精神實質的明確規定。
其中,1943年的《開羅宣言》中就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宣布:“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代表在《日本投降書》上簽字,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各條款。此後於1951年發表的“舊金山對日和約”,雖然有違中國和蘇聯等主要反法西斯同盟國的意願,但仍然規定“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等由聯合國托管並由美國“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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