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兒”(ID:gcxxjgzh)注意到,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始於1999年的軍隊住房制度改革,當年,原總後下發《進一步深化軍隊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當時的房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是原總後勤部基建營房部部長王守業(後落馬)。
根據1999年發布的《軍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軍隊經濟適用住房的定義為:由軍隊單位組織建設,享受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劃撥土地、地方人民政府減免有關費用等優惠政策,建成後主要出售給軍隊人員的住房。
2015年1月,原總政、原總後、原軍紀委聯合下發的通知中稱,1999年軍隊住房制度改革以來,“由於執行政策不嚴、監管力度不夠,也出現了超計劃超面積建房、低價內售和違規外售等問題,擾亂了住房建設管理秩序,影響了部隊風氣建設,必須下大力堅決予以糾治。”
2010年11月10日《解放軍報》也曾發表文章《1.5億平方米的土地是如何收回的?》,直陳軍用土地管理的四大問題:一是因體制編制調整,一些營區、訓練場地、農副業生產用地、庫區林地等軍用土地多次轉隸,導致軍用土地流失,引發土地糾紛;二是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土地權屬不明,缺乏合法手續;三是軍用土地被非法侵占;四是個別單位法律觀念和軍產意識不強,疏於管理,甚至違規出租轉讓軍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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