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日電/解放軍報報道,中央軍委近日印發《軍隊黨的問責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以《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軍隊黨的建設條例》為基本依據,立足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新的實踐,對軍隊黨的問責工作進行體系設計和優化完善。《規定》的頒布施行,對於規範和強化軍隊黨的問責工作,保證黨中央、中央軍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壓緊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共5章39條,涵蓋軍隊黨的問責工作的指導原則、責任區分、問責情形、方式運用和問責程序等方面內容。《規定》強調問責應當分清責任,對全面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重要領導責任作出進一步區分界定;整合細化問責情形,使問責紅線更加鮮明、問責清單更加具體;增設規範容錯免責,為精准問責、科學容錯提供依據;調整完善問責實施,進一步明確職責權限、優化工作流程、規範權力運行;健全問責申訴和糾錯倒查,規範問責整改和結果對待,提出加強以案為鑒、以案促改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實現“問責一個、警醒一片、促進一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