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搜集
目標從多個來源提交給戰區聯合分析中心:一個來源是各軍種部隊通過聯合監視與目標攻擊雷達系統飛機、先進戰術空中監視系統飛機、無人機等傳感器平台收集的目標情報(幾乎都是近實時偵獲的動態目標),這些情報先回傳至美國本土基地,經簡化和分析處理後再提供給戰區;另一個來源是國防情報局或國防情報委員會下達的目標清單,另外中央情報局聯合目標選定支援處也幫助軍方選擇特殊目標,如伊拉克戰爭中,中央情報局聯合目標選定支援處就可以單獨提議選擇目標。國防情報局和中央情報局在下達目標清單時。同時也提供全面的目標資料。
運籌分析
在初步指定要打擊的目標後,目標分析人員要對目標進行運籌分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目標的真假;目標防護能力;目標的活動規律;目標圖形和圖像資料;目標的功能與戰略價值;目標區地形、氣象情况;目標的結構性質,包括子目標功能、易損性、可修複性和可替代性;目標的組成與配置,包括分析組成目標的各子目標或重要部位及其分布情况。
目標定位
聯合目標定位工作站將國家偵察辦公室提供的國家衛星情報數據、Link-16數據鏈保密數據、聯合監視與目標攻擊雷達系統飛機和先進戰術空中監視系統飛機提供的航空偵察數據以及空襲計劃加以合成,提供精確的目標定位坐標,幷在目標基礎圖上標明,然後制成各類精確制導武器的作戰效果模型。
目標審查
目標初步確定以後由目標審查人員進行審查。首先從Lin-16數據鏈保密數據共享系統數據庫中調取該地區其他設施的坐標進行對照。集中查找有哪些設施被錯誤地識別爲目標。是否還有需要打擊的目標,以及是否有禁止打擊的目標。同時對目標周圍環境進行成像分析,做到雙重保險。
合法性審查
審查選定的目標是否合法,由指揮系統中的各級領導負責。指定由戰區司令官批准的目標,要在戰區接受合法性審查。按要求提出的,需要由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批准的目標,要接受由參聯會主席的法律顧問和國防部的總法律顧問進行的詳細合法性審查。合法性審查的內容包括按照法律的可行原則和武裝沖突的慣例,評定某些要攻擊的目標是否是真正的軍事目標,之後要對目標進行附帶毀傷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