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2日電/新華網消息:剛剛過去的1月19日,是《日美安保條約》修訂50周年的日子。在這樣的一個日子裡,雙方都肯定了“日美軍事同盟”對各自國家的必要性。日本外相岡田克甚至表示希望這種同盟關係“能繼續持續30~50年”,乃至更長。
岡田為“日美軍事同盟”勾畫了一個未來,那麼“日美軍事同盟”未來究竟能走多遠?本周《陳虎點兵》與您一起關注日美同盟走向。
“不對等”條約為何能延續半個世紀
新華軍事:什麼是《日美安保條約》?這個條約的誕生背景和具體內容是什麼樣的,和日美同盟有何關係?
陳虎:50年前簽訂的《日美安保條約》是“日美軍事同盟”的基石。可以將《日美安保條約》看作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戰敗國日本與戰勝國美國之間的一個不對等條約。
1951年,日美《舊金山和約》簽訂之後一個月,雙方又簽訂了《日美安保條約》,實際上相當於《舊金山和約》的一個附件。在《舊金山和約》中,美國在二戰勝利後的對日清算問題上“放了日本一馬”,而日本付出的代價則是簽訂《日美安保條約》。
1951年的《日美安保條約》規定了日本有義務為美軍提供基地,美方基地人員享有“治外法權”,不受日本法律制約。此外日本還要出錢養活這些駐日美軍,而美國卻沒有保衛日本的義務。到了1960年的1月19日,日美兩國在華盛頓重新修訂了《日美安保條約》,增加了“美國有義務保衛日本”的內容。
新華軍事:既然《日美安保條約》有如此大的傾向性,為什麼日本還能“一忍再忍”的堅守50年?
陳虎: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儘管日美同盟存在不平等,但是由於雙方都能從中得利,同盟還是穩固的。
無論是朝鮮戰爭、越南戰爭,還是冷戰期間,日本作為美國的後方基地和美蘇對抗的前沿,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美國從中獲取了巨大的利益;另一方面,從二戰後到冷戰結束,日本也通過“日美軍事同盟”獲得了軍事庇護,使其能夠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可以說冷戰中的日美雙方處於一個“蜜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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