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動武限制要放寬
“參與海外維和行動,是日本謀求成為政治大國的捷徑。”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楊伯江對《世界新聞報》分析說。楊伯江指出,當前,大地震和核事故對日本的危機效應仍未消退,自顧不暇的日本只能縮減政府開發援助(ODA)的規模,使得日本“經濟外交”的效果大打折扣。“在這種背景下,日本冀圖借參與維和行動,證明自己對國際事務的介入能力,從而擴大在國際上的政治影響力。”
也有分析認為,日本抓住一切機會鍛煉維和隊伍,動機不只是提升國際地位那麼簡單。
赴南蘇丹維和的消息披露後,日本媒體開始議論是否有必要修訂日本法律中針對自衛隊外派及在外執行維和任務時的相關限制,從而方便日本更多地承擔起國際維和任務。《產經新聞》的一篇評論就指出,像南蘇丹這樣的非洲國家,治安形勢不容樂觀,很難保障自衛隊員的人身安全。按照現行的武器使用原則,只有當別國軍隊對派駐海外的日本自衛隊實施武裝攻擊時,自衛隊員才可以使用武器還擊,除此之外的任何場合,自衛隊員都不允許使用武器。這些法律條文無疑束縛了日本自衛隊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手腳,有必要進行修訂。
事實上,日本政府一直在有步驟地為海外維和行動“解扣”。10月底,日本民主黨政府召開了內閣、外務省及防衛省三方的聯席會議,基本確定將在2011年年底之前完成對現行的維和行動法的修訂,其中就包括放寬武器的使用標準,從“被動防衛”轉向“主動防衛”。而在早幾年,日本政府還對1992年通過的《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合作法》的其他內容進行過更改。譬如,原法案規定,日本自衛隊可以參加聯合國主導的國際維和行動,但只能參加非戰鬥行動,例如建橋、維持選舉秩序等。修改後的法案則允許日本自衛隊在維和行動中參加戰鬥、監督繳械以及排雷等工作。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長高洪對《世界新聞報》分析說,最近幾年,日本對國際維和行動的參與呈現出以下兩個特征:“由少到多”和“由弱到強”。前者指的是參與的行動數量,後者指的是攜帶的武器裝備,“從手槍到輕機槍,再到重機槍,現在又在討論是不是要主動開槍,一個很明顯的脈絡是,日本自衛隊正在逐步擺脫和平憲法的限制,謀求擴大海外動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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