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時逢雨季,到超市、便利店買把雨傘臨時應急是司空見慣的事兒。但最近有市民發現,在便利店買雨傘竟然也被“套路”了。貨架上的雨傘林林總總,價格靠猜,掃碼結賬時才發現遠遠超出了心理價位。一位網友反映,她在便利店裡挑了一把沒有標注價格的雨傘,結賬時才得知這把雨傘竟然要88元。(7月12日《北京晚報》)
今年夏天,“雪糕刺客”橫空出世,不起眼的包裝,高昂的價格,在結賬時給人以“一劍之擊”,“傷”了許多人的心。一些超市、便利店裡的雨傘“套路”,與“雪糕刺客”如出一轍,原本準備花一二十元買一把傘應急,不料結賬時需要掏七八十元,大大超出了消費者的心理預期。不知還有多少類似“價格刺客”藏在“暗處”?筆者認為,莫讓“價格刺客”再出手“傷”人,應當依法規範明碼標價,杜絕變相價格欺詐行為,才能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隨著“雪糕刺客”備受關注,人們發現,類似“價格刺客”無處不在,常常“暗箭傷人”。拿雨傘來說,一把普通的雨傘也就十元錢左右,在一些超市、便利店的貨架上插滿了雨傘,有的根本就沒有標價,有的價簽上寫了雨傘的規格及價格,但字特別小,甚至有的已經磨損看不清了。消費者一般認為,普通雨傘的價格不會有多高高,但隨手拿一把去結賬時,才發現被“套路”了,價格已接近百元,許多消費者在怕丟面子的心理下,只好硬著頭皮掏錢買單。
現實生活中,超市、便利店裡的不少商品,都存在未明碼標價、計量單位不統一、價簽不規範等問題,一些看起來很不起眼的商品,拿去結賬卻現出“高價”的本來面目,搖身變成“價格刺客”,令消費者措手不及。比如,有些茶葉、食品等以“克”或“兩”為計量單位進行標價,消費者誤以為是以“千克”或“斤”為單位,一眼看上去覺得比較便宜,便放入購物籃中,等到收銀台結賬打出賬單,才發現上當被“宰”了一刀。說到底,“價格刺客”就是利用不規範標價等各種手段,將一些高價商品偽裝成普通商品,從而“套路”消費者買單,實質上是一種變相價格欺詐行為。
7月1日起,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開始施行,其中明確,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此規定被譽為“價格衛士”,可以“斬殺”各類“價格刺客”。因此,各地價格監管等部門應當嚴格執法,把此規定真正落到實處,杜絕各類變相價格欺詐的“套路”,讓消費者能夠明明白白消費,“價格刺客”也就無處藏身,不能再出手“傷”人了。
總而言之,明碼標價是最基本的誠信原則,商家應當恪守道德底線,遵守價格法規,嚴格規範明碼標價行為,多一些提醒,少一些“套路”,避免消費者花冤枉錢,營造一個誠信、安全和放心的良好消費環境。
來源:東方網 作者:丁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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