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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達”傳遞投資加力提效信號
http://www.CRNTT.com   2023-10-24 00:36:46


地方政府債券關係穩投資、穩增長,特別是專項債券已成為拉動有效投資的重要抓手。
  中評社北京10月24日電/近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其中一項重要議程是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授權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經濟日報發表記者曾金華文章稱,推動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再次“提前下達”,傳遞出積極的財政政策持續加力提效,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債券特別是專項債穩投資、穩增長信號。

  文章認為,按照預算法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批准全國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國務院批准分地區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地方政府必須嚴格按照限額舉借債務。給地方舉債設定“天花板”,用意在於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避免地方政府隨意、無序舉債融資。從國際經驗看,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制度是一個規範債務管理、防範債務風險的有效手段。

  每年3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財政部將國務院批准的分地區地方政府債務限額下達各地。其後,各地依照限額依法調整預算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批准,這樣才能開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一系列程序下來,容易出現債券發行時間偏晚、債券資金使用進度偏慢的問題。應對經濟下行壓力,需要地方政府債券早發行、早使用,以更好保障重點項目資金需求,拉動有效投資。

  基於這一現實需求,“提前下達”成為必要之舉。2018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以後年度,在當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60%以內,提前下達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包括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通過實施“提前下達”舉措,各地得以提前謀劃項目、及早啟動發行工作,債券發行使用進度和效率明顯提高。比如,去年10月提前下達2023年新增專項債券額度2.19萬億元,推動了今年上半年各地發行用於項目建設的專項債券超2萬億元,建設實施一大批惠民生、補短板、強弱項的項目。

  文章指出,由於人大授權期限的原因,要提前下達2024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必須進行再次授權。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相關議案,既體現了地方政府債務依法嚴格管理,也有利於地方及早啟動發債工作、加快債券資金使用。

  地方政府債券關係穩投資、穩增長,特別是專項債券已成為拉動有效投資的重要抓手。今年以來,我國不斷拓展包括專項債券在內的促投資政策空間,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持續擴大。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前三季度,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3.1%,增速比1月份至8月份小幅回落0.1個百分點。可見,投資雖然保持增長態勢,尚需夯實基礎、鞏固後勁,促投資政策還要持續發力,特別是要增強政府投資和政策激勵的引導作用,推動投資優化結構、持續增長。

  專項債券在拉動有效投資方面將繼續發揮關鍵性作用,目前則要充分用好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穩投資、穩增長提供“及時雨”。一方面,要抓時效。“提前下達”的目的在於盡快發揮資金和政策效用,各地要按照提前下達的新增債務限額,抓緊履行法定程序,將限額盡快分解至市縣。同時,做好發債準備工作。待發行之後,則要加快債券資金撥付使用,防止資金沉澱、閑置,及時將資金用到項目上,形成實物工作量。

  另一方面,要重效益。提前下達、加快發行,不能“蘿蔔快了不洗泥”。各地要優化債券發行使用流程,聚焦重點領域和短板領域,做好項目準備工作,嚴格項目審核把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政府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帶動擴大有效投資。同時,還要堅守風險底線,特別是防範償債風險。

  文章最後認為,應該注意的是,地方政府舉債融資必須始終依法進行,在“提前下達”的同時,要實施好限額管理。按照要求,每年預算報告和草案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地方政府新增債務規模應當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地方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衹有依法、有序進行管理,地方政府債券才能更好地發揮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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