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優化國內營商環境,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良性互動。進一步放寬外資市場准入,加快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執行一致性,營造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公平競爭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增強國內發展環境的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發揮我國完整的工業體系、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吸引世界先進技術、管理模式和價值鏈網絡落地中國,使更多的中國企業融入全球產業鏈,進而增強“走出去”全球配置資源的內生動力和能力。與此同時,鼓勵企業以更大步伐“走出去”,在積極參與傳統國際分工、穩住傳統產業鏈供應鏈的同時,以“一帶一路”倡議為依托,構建更加均衡和多元化的國際循環體系。通過“引進來”與“走出去”良性互動,促進提升我國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形成面向全球的貿易、投融資、生產、服務網絡,推動形成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四是構建“走出去”金融支持體系,為企業對外投資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支撐。制定鼓勵企業對外投資的稅收、信貸和保險一攬子政策措施;對海外投資企業給予資金支持、貸款擔保和貸款風險分擔,幫助企業在海外發展中提高自身的融資能力和資金安全性;加快國內金融體制改革,提升中國金融市場開放的廣度和深度,為企業“走出去”提供更多的市場化融資渠道和避險產品;等等。
五是引導企業加快向全球價值鏈高端布局,努力融入東道國本地經濟。引導企業高度重視投資前的準備工作,在立項初期對東道國政治、法律、社會環境等進行系統考察和評估;提升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能合作水平,逐漸向高端製造、服務業乃至全產業鏈和供應鏈延伸;積極主動提升本地化水平,建立包容和多元的管理模式;尊重當地價值觀,注意保護環境,履行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