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要健全財政投入機制,加強一般公共預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支持鄉村產業振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市場化方式設立鄉村產業發展基金,重點用於鄉村產業技術創新。
要引導縣域金融機構將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重點支持鄉村產業。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優惠政策適用於鄉村產業和農村創新創業。
要允許權屬清晰的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業設施、農機具等依法抵押貸款。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於支持鄉村振興領域的純公益性項目建設。鼓勵地方政府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項目建設。
《意見》同時強調,“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中國5月初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提出,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到本世紀中葉城鄉全面融合、鄉村全面振興。要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