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國有企業職工下崗最嚴重的1998-2000年,登記失業率一直保持在3.1%。而當就業形勢開始好轉時,這個指標卻大幅度提高了,從2001年的3.6%到2002年的4%。再比如,去年底有關部門估計返鄉的失業農民工高達2000萬,但2008年第四季度登記失業率只象徵性地從三季度的4%上升到了4.2%。
當然,相關部門可以根據城鎮登記失業率的相對變化而不是絕對數值來推斷整體人群的失業形勢,但既然城鎮登記失業率已經無法全面衡量勞動力市場現狀,就應盡早退出歷史舞台,否則不僅難以與國際數字進行比較,還很容易對政策制定產生誤導。
早在2004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關於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並計算調查失業率。但目前調查結果僅供統計部門內部使用,仍未露出廬山真面目,這不免讓人產生疑問:統計數據到底要做指揮棒還是迷魂湯?還要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