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世界貿易組織(WTO)曾於本月12日判決說:“中國對外國電影、書籍、音樂、視頻等知識產權的進口規制,違反了國際自由貿易法規。”由於中國政府限制只能通過特定國有企業進口外國電影和音樂等,使中國的民營企業經常非法複制電影和音樂,並以低價推向市場。但在世貿組織做出判決後,中國的許多商家、路邊攤、網上商城仍在出售大批盜版影音軟件。
事實上中國一直是盜版的天堂。中國人口眾多,即使向每人賣1根牙簽,也能賣出13億根。因此一般的盜版商品都有數千萬、數億個。也許正因為如此,中國於2005年7月曾向盜版宣戰,並著手進行治理。但人們認為一直沒有取得顯著成效。美國商業軟件聯盟(BSA)指出,儘管在中國政府的監管下,盜版有所減少,但非法軟件比例從2004年的90%減少到80%,只減少了10%左右,因此盜版軟件始終稱霸市場。
那麼與正版名稱相似,但核心功能存在漏洞的“山寨產品”又如何呢?例如,三星Anycall偷偷被商家仿制成“Anycoll”或“Anyacll”手機,芬蘭諾基亞公司(Nokia)的產品被仿制成“Nckia”,美國蘋果公司iPhone被仿制成“HiPhone”或“TiPhone”。據香港《明報》報道,在中國大陸,僅這種山寨手機,去年一年就售出2億部以上。從而就出現了“橘子紅了,蘋果暈了”這句流行語。
而盜版不僅僅出現在手機和軟件行業。在中國,小到手提包、皮鞋、雞蛋,大到家電產品、汽車,都有山寨產品。但如果像此次蘇州法院的判決一樣對盜版嚴加懲處的事例不斷增加,或許有一天,中國能擺脫“盜版天堂”、“山寨國家”等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