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疑,根據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1997年的(京都協議)及2007年的巴利路線圖,發達國家都被訂明有義務先於發展中國家進行減排,換言之,在中美而言,美國應先於中國採取更積極的減排措施。然而,儘管隨著兩國關係的大幅改善,美中已達致戰略經濟對話,雙方不斷深化在清潔能源、環保以至新能源開發等方面的合作,但在減排方面,美國不單一直“禮讓”,而且每每吝於減排先進技術的轉移。
美國的態度當然與其國內工業界普遍認為中國為競爭對手,且其排放量不斷上升,應先自行減排的觀念不無關係。但更基本的原因是,前小布什政府已於8年前退出(京都協議),換言之美國已不受上述“先行減排”義務的束縛。不過尤為重要的還是,美國國內不少人恐怕(京都協議)最終會導致全球財富的重新分配。這種憂慮其實並非純屬無根之談。迄今由發達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進行減排以至環保工程的資金已達230億美元,而據歐盟估計,發展中國家尚需1500億美元的援助,才可望完成(京都協議)的2020年減排目標。
然而(京都協議)若果真能帶來世界財富的重新分配,不單無可厚非,而且是令人額手稱慶的好事,因為此舉不但可使發達國家感受排放廢氣代價不菲的切膚之痛,而且由於很多發展中國家的排放乃因被發達國家濫用其自然以至人力資源所造成,財富等於資源的重新分配恰為對這些國家的補償。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九月下旬在紐約聯合國氣候峰會上已表明中國會在2020年前大幅減排,而印度環境部長裡梅舒其後亦承諾到2020年將再生能源使用率提高至20%,這些舉措在有意無意之間都會對美國國會造成一定壓力,使之(特別是參議院)不得不正視奧巴馬提出的能源法案。
因此之故,儘管奧巴馬這次訪華之行不會就減排達成雙邊協議,但看來仍極有可能達致一定程度的共識,足以推動哥本哈根峰會至少達成原則性的氣候變化協議。說不定哥本哈根峰會的成功到頭來還會促使參議院通過奧巴馬的能源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