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企業主宣誓不欠薪,本無必要,即便真能踐諾,也不可喜。要知道,欠債還錢,雇人發薪,原本是基本的社會準則,也是法律屢屢強調的現實命題。在經濟活動越發複雜的現代社會,連按時還錢都淪為炫耀的美德,只能說明社會道德底線在不斷後退,更提示著制度約束的缺席。
大陸悉力求解欠薪這道難題已非一日,中央政府的決心不可謂不大,地方政府的舉措不可謂不多,但年年清欠年年欠的尷尬卻如影隨形,衍生的暴力事件更不斷刺激著公眾神經,如近期浙江台州討薪者生殖器被割斷4/5的事件就震驚海內外。究其根源,就在於法律法規不完善,資方只將按時發薪視為社會責任,而不是法律責任,履行與否並不積極。
勞資薪資作為一個基本生存的條件,在許多國家都有很完整的保障機制,“不欠薪”成為企業主不得不遵守的鐵律。這才有去年金融危機發生時,華爾街的AIG倒閉後不敢拖欠任何員工薪水,甚至連高管的紅利也照發。
相信中國制度保障同樣強有力之時,有監督機構日常的積極作為,企業主的道德自我約束也不會流於形式。而有了道德和法律約束同舉,“欠薪”難題在中國也就不會仍然無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