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勝強在回答記者問題時就說,大擺宴席實為不得已,自己也想過這個時候宴請可能會被媒體曝光,但由於自己是土生土長的深圳人,親戚朋友眾多,情面難卻,這麼做是“有苦衷”的。
不過,話說回來,劉勝強也不是沒有疏忽和違紀的地方:選擇在五星級酒店擺酒、花費49萬元確實對地方官員的形象不利,也可能讓一些老百姓心理不平衡,儘管這筆費用是男方支付的;用多輛公務車和兩輛機場巴士來招呼賓客也等於濫用職權,讓老百姓不滿。
要防止地方官員“用公款公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和借機斂財”,更好的辦法其實是通過監督,並公開監督報告,違紀者嚴懲。我認為,任何地方官員因婚喪喜慶事宜要設宴,應事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並願意接受有關部門在財政上的監督。要地方官員因身份和職務就不能宴請多一些親朋戚友未免有些不近情理;而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雖然有些麻煩,但這是當地方官員所應付出的合理代價。
地方官員只要願意接受監督和不濫用職權,在能力範圍以內、場面不讓人覺得浪費奢侈的,無論是生日、滿月、結婚或喪事,擺多少酒席都不是問題,地方官員也有分享喜悅的權利,輿論和媒體不必過於炒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