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種簡單地認為“要優先保企業才有就業”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為企業利益考慮較多,就會忽視勞動者權益。換言之,若有企業因為提高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就會倒閉,相信那些企業必定是附加值差、利潤率低,生存選擇本身並不容易。
此外,最低工資標準在政策評估、個人稅負、企業成本的不同視角上,應該有相同指向——政府要尋求經濟結構調整、保證福利政策向中低收入者傾斜、更需要關注中小企業成本。對中國經濟來說,中小企業在創造就業和保持活力方面可謂貢獻卓著。
另一方面,中小企業也要迅速轉變思維,廉價勞動力時代正成為歷史。一個明顯趨勢是:企業不能再靠壓低勞動力成本贏利,而應從低成本優勢向高附加值轉變。
在筆者看來,勞動力不是簡單的生產力要素,不宜使用簡單的成本核算辦法進行計量。而從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上講,要重視員工的個人發展,為員工提供能夠實現自我價值平台,增強企業對勞動者的吸引力,才可煥發出智力而非僅是體力價值。
因此,要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能只靠政府的一廂情願,還必須有企業運營環境特別是稅負機制的配合。否則又是一個“頭疼醫頭”的案例。 |